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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病選藥4原則

  根據發病原因選擇

  對膿疱瘡、毛囊炎等細菌感染性皮膚病,應選用抗菌藥物;對於手足癬、花斑癬等真菌感染性皮膚病,應選擇抗真菌藥物;對於單純疱疹等病毒感染的皮膚病,則應選用抗病毒藥物;而對於濕疹、神經性皮炎等非感染性皮膚炎症,可適當選用皮質類固醇激素治療。

  根據皮膚損害特點選擇

  面部、陰部皮膚相對較薄嫩,故不宜選擇濃度高、刺激性大的藥物。尤其是面部,更應選擇一些使用後不會留下色素斑的藥物。再例如皮膚毛發比較多的部位尤其是頭皮,若使用軟膏就不方便,而使用液體制劑則能達到滿意療效。

  根據皮膚損害程度選擇

  外用藥物有許多種劑型,如溶液、酊劑、粉劑、洗劑、油劑、乳劑、軟膏、糊膏和凝膠等,而目前市面上所出售的皮膚外用藥主要以乳劑和軟膏為主。不同的劑型具有不同的物理作用,因此皮膚損害的特點不同,選用的劑型也不一樣。如急性炎症性皮損,僅有紅斑丘疹而無糜爛時,可選用粉劑和洗劑;炎症較重,出現糜爛且滲出較多時,可選用溶液濕敷;亞急性炎症性皮損滲出少者,可用油劑;呈干燥脫屑者宜用乳劑或糊膏;慢性炎症性皮損可選用軟膏、乳劑、糊膏等。

  根據年齡選擇

  因為不同年齡的人其皮膚特點各有所不同,如嬰幼兒的皮膚比較嬌嫩,而成年人尤其是成年男性的皮膚相對較粗厚,因此在為嬰幼兒選擇藥物時,就應選擇刺激性小、作用溫和、副作用少的藥物,而皮膚相對粗厚的成人如果單純使用這些藥物常常達不到滿意的治療效果。

  此外,患者在選擇藥物時,一定要詳細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以便弄清楚藥物的主要成分和適應症以及可能會出現的不良反應,根據自己皮膚和疾病的具體情況來選擇藥物。使用前,一定要掌握好藥物的使用方法,單一藥物切忌長時間局部使用,以免出現耐藥。最後提醒您,在使用皮膚外用藥物的過程中,如果一旦出現原來皮膚病變加重或者皮損性質改變,就應該立刻停藥並及時到醫院就治,切不可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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