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位於人體表面,是人體防御疾病的第一道防線。一旦出了問題即刻會在皮膚表面出現各種各樣的皮膚表現,如紅斑、丘疹、水疱等,並有難以忍受的瘙癢。此時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是搔抓,第二就是找止癢藥,有的會用家裡備用的藥膏或藥水,有的聽信偏方,這樣做貌似經濟又便利,可是效果好麼?如果一旦使用不當,不僅不能治愈疾病,而且還會對皮膚產生損害甚至造成嚴重後果,
皮膚病種類繁多,足有上千種,每種類型都會有不同的症狀反應,在用藥上也會有這樣那樣的不同之處,目前是皮膚病高發季節,面對藥店琳琅滿目的外用藥品或醫生所開的外用藥,如何正確使用,才能達到藥到病除的功效,對皮膚病患者來說是迫切需要掌握的。
用藥原則
1.劑型選擇:皮膚病外用藥要根據皮損的性質選擇適當的劑型和藥物,要對具體的病情作具體分析。外用藥有不同的劑型,如溶液、油劑、糊劑、粉劑、洗劑、軟膏、乳劑和酊劑等,不同的劑型,有不同的作用和適應症。一般急性期局部有紅腫、水疱、糜爛時,多選用溶液濕敷,後用油劑。亞急性期時,可酌情選用糊劑、粉劑和洗劑。慢性期皮損增厚,呈苔藓樣變時,多用軟膏和乳劑,有時也可采用封包療法。有毛發的地方不用洗劑。
2.對症用藥:不同病種用藥不同,有的甚至會相反,如激素類藥膏可以用在濕疹皮炎類疾病,但用在真菌感染就相反了,不但治不好反而會加重病情,另外像病毒感染及結核性皮膚病也是激素禁忌。
3.掌握用法用量:同一種藥用於不同的病用法可能不同,有的即使藥物選對了,而用法不對,也達不到效果。比如疥瘡,同樣都用硫磺,成人要用10%的濃度,而兒童僅能用5%的濃度;正確使用應該是全身塗抹一遍,一天兩次,連續三天,中間不能洗澡,第四天再洗澡,然後所有生活用品要消毒。如果天天洗澡就達不到效果。另外用藥量也有講究,糊劑一般要塗厚一點,軟膏等薄薄一層就夠了。使用次數也不同,洗劑一般可以用3-4次,軟膏用1-2次即可。
4.掌握部位、人群:手足皮膚較厚部位可以用高濃度藥物,面、乳房、外陰等皮膚薄嫩處應選擇低濃度或刺激性小的藥物;老人、兒童應選擇低濃度的藥物,孕婦應選擇對胎兒無影響的藥物,且不能大面積使用;對刺激性大的藥物應先小面積試用。
在用藥過程中還需要注意:對過敏體質患者,應避免使用以往過敏的藥物,必要時先局部試用;一種藥物久用後,易產生耐藥,可以定期更換藥物以提高療效;治療應徹底,可在好轉後再多用一段時間以鞏固療效。最後,提醒在使用皮膚外用藥物的過程中,如果一旦出現原來皮膚病變加重或者皮損性質改變,就應該立刻停藥並及時到醫院就治,以免延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