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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病用藥要遵循這三大原則

  皮膚病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是一種折磨,甚至有些皮膚病無法根治,一到換季時節就開始發作,奇癢無比。

  准確選藥

  如患皮炎、濕疹等,用癬藥水塗搽,會使炎症、皮損加重;而皮膚癬疾用激素類藥膏,猶如火上澆油,會促使病菌繁殖;原本是黃胺藥引起的藥疹,若用磺胺嘧啶濕敷,則更是雪上加霜。有的藥物如雄黃膏和硫磺膏僅一字之差,而用途迥異,前者用於牛皮癬(銀屑病),後者用於疥瘡、痤瘡、濕疹等,切不可混淆。還有的藥物名實不符,如皮質激素類軟膏去炎松,並不能用於具有“炎”性特征的感染性皮膚病,如真菌感染、病毒感染和結核性皮膚病等,都應列為禁忌。僅以水痘為例,水痘本身並不易造成嚴重危害,如果濫用去炎松,或膚輕松軟膏,就可能發生出血性水痘或繼發細菌性感染而引起嚴重不良後果。因此,一旦患了皮膚病,應由醫生明確診斷並憑處方用藥為妥。

  科學用藥

  皮膚病用藥時間和次數也有講究。藥水和洗劑,容易揮發而降低療效,用藥次數相對要多一些,一般每3個小時搽1次;酊劑、軟膏作用持久,每天早晚各用1次即可。濕敷方法也要得當。用藥前,除了要清洗患部外,對於痂皮,應先消毒並用食物油軟化後拭去。皮損處若見直徑大於半厘米的水疱,要以消毒空針筒抽出內容物,保留疱壁。有毛發部位用藥前,應先剃去毛發,然後再上藥。

皮膚病用藥要遵循這三大原則

  嚴守禁忌

  選用藥物時,還應考慮年齡、性別、患病部位與患者體質等。如老幼患者應選低濃度藥物;孕產婦使用外用藥時,應顧及對胎兒、乳兒的影響;面部、乳房、外陰處不可用濃度高或刺激性強的藥物,兒童、婦女更應慎用;手掌、足底部等可用高濃度的藥物;皮膚敏感者,先用低濃度,後用高濃度。對新藥或易致敏藥物,先小面積用,如無反應,再根據需要逐漸提高濃度及擴大使用面積。

  此外,一旦發現紅斑樣或濕疹樣皮疹,且有瘙癢、頭痛等過敏反應,就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診治。

  皮膚病的選藥原則大致以上三種,大家一定要謹記這三個原則,切勿胡亂用藥。當然在嚴重時務必要及時去醫院治療,以免延誤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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