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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皮炎的分類及臨床表現

  化妝品的應用日益廣泛,而化妝品引起的不良反應也開始困擾人類。化妝品皮炎是化妝品引起的皮膚損害,它在接觸性皮炎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本文就化妝品皮炎的分類及臨床表現作一綜述。

化妝品皮炎的分類及臨床表現

  1什麼是化妝品

  有關化妝品的概念,各個國家的規定略有不同。“聯邦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條例”明確地對化妝品做了如下定義:“可被塗搽、灑、噴射進入或者外敷於軀體或任何部位,為了清潔、美化,增加魅力及改變形象的任何物品”。傳統的脂肪酸鹼鹽肥皂除外,因為它使用的歷史悠久,但一些液體皂、合成皂和香皂因制造的成分在傳統肥皂中沒有,而歸屬於化妝品范疇1。我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對化妝品的定義2是:化妝品是以塗抹、噴灑或其他類似方法,施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產品。總的來說,凡用於人體皮膚或黏膜為清潔、美化、增加魅力、改變體表形態、糾正體表氣味或起保護功能的物質均屬於化妝品。人類應用化妝品的歷史悠久,很早以前人們就開始用多種天然或合成的物質塗布人體表面以改善顏色、糾正缺陷、改變氣味等。在現代文明社會中,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及審美水平的提高,人類更是日益廣泛的使用化妝品。化妝品與每個人的生活都有著或多或少的密切聯系。從廣義上說,下述產品均屬於化妝品,見表13。

  表1化妝品的分類

  類別化妝品種類

  清潔劑如洗面奶、香皂、香波、牙膏、浴液等

  調色劑如眼影、口紅、指甲油、染發劑、胭脂等

  定型劑如頭發定型劑

  芳香劑如香水、除臭劑等

  防曬劑如防曬霜、防曬油等

  營養保護劑如潤膚霜、營養霜等

  治療化妝品如除汗劑、去斑霜等

  2化妝品皮炎的概念及分類

  廣義的化妝品皮炎包括因使用化妝品引起的所有皮膚改變。如化妝品刺激性皮炎,化妝品變應性接觸性皮炎,敏感性皮膚和化妝品不耐受,色素性化妝品皮炎,化妝品光敏感性皮炎,化妝品毛發改變以及化妝品甲改變。狹義的化妝品皮炎僅指化妝品變應性接觸性皮炎和化妝品刺激性皮炎,通常所說的化妝品過敏指化妝品變應性接觸性皮炎。

  一般來講,化妝品對絕大多數使用者是安全的。任何一種正規的化妝品上市之前,都要經過安全性、質量控制等一系列產品檢測試驗。但盡管如此,同其他事物一樣,人們從化妝品中獲益的同時,化妝品也帶來了多種皮膚損害。Wolf認為,盡管在化妝品的安全性、耐受性和皮膚相容性方面越來越好4,但因為人們在不斷追求並強化化妝品的生物學效能及治療效果,化妝品皮炎的發生不會減少。而且因為化妝品消費量在不斷增長,消費品種也在不斷增多,相應的,化妝品皮炎的發生也會越來越多。

  3化妝品皮炎的臨床表現

  3.1刺激性皮炎為化妝品刺激造成的可見的皮膚變化,特點是皮疹局限於使用化妝品的部位,主要表現為疼痛或燒灼感,也可有瘙癢。皮疹一般表現為干燥性紅斑、細屑,但也可發生水疱滲液。化妝品或化妝品成分斑貼試驗陰性。因不需致敏,所以化妝品刺激性皮炎在初次使用化妝品後即可發生,這種情況多見於劣質化妝品或者使用化妝品方法不當。對於合格的化妝品,刺激性皮炎多為長期反復使用輕度刺激的化妝品的累積作用。化妝品引起的刺激性皮炎常是復雜、不易預測和很難重復的。環境條件尤其是氣候條件可以影響發病率1。

  3.2變應性接觸性皮炎是由於接觸致敏引起的接觸性皮炎,臨床表現同典型的變應性接觸性皮炎:紅斑、丘疹、水疱、滲液及結痂,伴瘙癢。一般發生在接觸部位,也可擴至周圍及遠隔部位,如染發皮炎一般頭皮皮疹較輕,而發際緣、耳後皮膚皮疹更為明顯,並且可以出現頭面部腫脹及周身不適等症狀;甲用化妝品很少引起指甲及甲周皮膚的改變,而容易引起其他部位皮膚如面頸部,尤其為眼睑的皮炎。變應性接觸性皮炎由於需一定致敏期才發生反應,因此,臨床上許多患者在出現反應以前往往有相當長一段時間,可能幾天甚至幾年使用該化妝品無反應。所以,使用了很多天甚至很多年的化妝品一樣可以發生過敏反應。一般來說濕疹化的、有損傷的皮膚更易致敏4。雖然“真正”的化妝品變應性反應比刺激應發生率小得多,但因為它們引起的反應往往更重,治療起來更加困難,對某種化妝品成分過敏後,對含有相關成分的其他化妝品也可以發生接觸性皮炎,因此是皮膚科研究的重點。

  80年代化妝品過敏病人在不同國家門診做斑貼試驗的病人中占4%~6%,到2000年已經上升至7%~16%5,6。發病部位以面部和眼睑為多。最多引起反應的化妝品為皮膚護理產品和染發劑5,6。部分化妝品標簽標示“低過敏”,但目前並無一個公認的判定“低過敏”的標准,所以,這類宣傳並無實際意義。

  3.3化妝品系統性接觸性皮炎指對某種化妝品變應原接觸致敏後,再食入或吸入該過敏成分引起的一種全身濕疹或發疹樣改變,主要是由於食品或者飲料中的某些防腐劑與化妝品中的防腐劑相同所致3。

  3.4敏感性皮膚和化妝品不耐受對“敏感性皮膚”這個詞的含義至今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一般認為此詞用於認為自己比大多數人對化妝品更加不耐受的個體。這種不耐受以主觀不耐受為主,患者常自覺應用某些化妝品後出現或加重皮膚燒灼、瘙癢、刺痛或發緊感,但卻不一定有客觀存在的皮疹。敏感性皮膚的一個極端表現就是“化妝品不耐受”,這種患者對一大批的化妝品都不能耐受。

  目前認為化妝品不耐受是一種或多種外源性和/或內源性因素綜合引起的一種臨床狀況4。相關外源性因素有主觀(感覺的)或客觀的刺激,變應性或光變應性接觸性皮炎,以及接觸性荨麻疹。相關內源性因素有脂溢性皮炎、酒渣鼻、異位性皮炎、口周皮炎、痤瘡、干燥皮膚、屏障功能減退、神經感覺過強及皮膚損害恐懼等。

  3.5色素性化妝品皮炎色素性化妝品皮炎的概念由日本學者Nakayama在20世紀70年代提出。當時在日本,許多女性面部出現了不同於黃褐斑的色素沉著,表現為雙頰的彌漫性或網狀、黑色或深棕色的斑片,邊界不清,有時全面部都可以受累。伴隨色素可有輕度皮炎或皮炎先發於色素沉著,但多數無皮炎發作史及查體無皮炎表現7。此病曾一度被診為“瑞爾黑變病”或“女性面部黑變病”,1964年開始懷疑此病的原因為化妝品。1969年,對這些病人進行了化妝品成分的斑貼試驗和光斑貼試驗的系統性研究,證實了很多這樣的病人實質上是長期反復接觸小量變應原引起的化妝品過敏,並發現化妝品中的主要致敏物為煤焦油染料(一些修飾性化妝品中使用)和香料(如茉莉屬香料、香水樹油等),而光過敏在本病發病中的作用較小。組織病理以基底細胞液化變性為主要特點。

  基於這個發現,Nakayama等人采用了“變應原控制系統”來生產更安全的化妝品,從1977年開始,日本大多化妝品公司停止生產含有這些致敏物的化妝品,到1998年,明確的色素性化妝品皮炎的發病就顯著減少,並且一些化妝品變應原的斑貼試驗陽性率也開始下降。

  其實,色素性化妝品皮炎是接觸性皮炎的一種特殊類型,只不過在此型皮炎中,炎症的成分較輕而色素沉著的特點顯著7。最多報道引起色素性化妝品皮炎的變應原是香料8。在西方國家中色素性化妝品皮炎一直都很少見7。現在,色素性化妝品皮炎已經很少有報道,僅1997年報道1例為菲律賓29歲女性,因使用一種粉色唇膏引起唇部皮膚灰褐色改變,但標准斑貼、化妝品變應原和香料斑貼以及原物斑貼均為陰性,作者考慮是由刺激引起的9。

  3.6化妝品光敏感性皮炎化妝品可引起光毒性反應和光變態反應。一般將非免疫性機制引起的光敏感稱作光毒性反應,由免疫性機制引起的反應稱作光變態反應。容易引起光敏感性皮炎的化妝品種類和活性物質的演變。

  (1)光毒性反應:一般在日曬後數小時內發生。表現為日曬傷樣反應:紅斑、水腫、水疱甚至大疱,易留色素沉著。光毒性反應是一種直接的組織損傷,組織病理以角質形成細胞壞死為特點。初次使用光毒性化妝品即可發病。較典型的為香水皮炎。香水皮炎在20世紀初期很常見,為日曬後產生的條狀色素沉著,發生色素沉著前可有或無紅斑表現。光毒性物質是香水中薄荷油裡含有的5-甲氧補骨脂素。自從60年代減少香水中天然薄荷油的濃度和使用不含5-甲氧補骨脂素的薄荷油後,水皮炎的發病率已顯著下降11。現在,因為使用化妝品引起的光毒性反應

  已經少見文獻報道。

  (2)光變態反應:一般在日曬後24~48h發生反應。表現為濕疹樣皮損,通常伴有瘙癢。光變態反應的作用機制為IV型遲發性超敏反應,組織病理表現為海綿水腫、真皮淋巴細胞浸潤。引起化妝品光變態反應的變應原在不斷演變5,見表2。60年代,皂類和清潔劑裡的鹵化水楊(酰)苯胺及其相關成分是常見光變應原,並曾造成小的地方性流行,把這些成分去除後,發病人數就減少了。在抗菌劑中,芬替克洛(硫雙對氯酚)是當前最常見的光變應原。70年代末期,麝香是最常見的光變應原,當時主要用於男性刮臉後用的科隆香水中。1985年,IFRA(國際香料協會)規定麝香不能用於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中。從90年代至今,對抗菌劑、香料和外用藥的光過敏越來越少,而隨著公眾對日光的致癌性和引起皮膚老化認識的增多,防曬霜的使用越來越多,對防曬霜的過敏也越來越多,並成為外源性光敏感的主要原因4。這個趨勢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可能不會改變,因230ChinaJLeprSkinDis.Mar2006,Vol.22,No.3

  僅防曬霜使用增多,其他化妝品如除皺霜、保濕霜、眼霜、唇膏裡面加入防曬成分也成為時尚;另外,現在防曬產品強調高SPF值以及寬防曬譜(UVA和UVB),使得防曬物質的濃度更高。最早報道的引起光敏感的防曬成分是對氨基苯甲酸(PABA)及其酯類。隨著對PABA致敏性和PABA與其他物質交叉致敏認識的增加,在美國、歐洲、日本和澳大利亞越來越推薦使用“不含PABA”的防曬霜,並推行相對安全的二苯甲酮(benzophenones)。但二苯甲酮作為PABA的替代品上市後,隨著應用逐漸廣泛,其光敏感的發生也越來越多。由此,又引入了不含羟苯甲酮(oxybenzone)的防曬劑,先是二苯甲酰甲烷,近來是cinnamates,而這又導致了第三和第四次光

  敏感的高潮10,11。亞洲報道的防曬劑過敏遠較歐美為少12。Ang等推薦更多的使用物理防曬(如包被的微粒化二氧化钛和微粒化氧化鋅)來替代化學防曬4,對於降低防曬劑不良反應發生率無疑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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