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風治療方法及藥物種類很多,近年來雖在光化學療法、中波紫外線療法、中醫藥療法、免疫抑制劑等藥物治療方面取得一些進展,但目前尚無根治的方法。對白癜風治療的熱點在於再著色誘導治療應持續多長療程以及長時期應用不同的治療方案的利弊權衡。治療目的在於:①刺激局部異常的黑素細胞,促進其發育和再生以產生較多的黑素;②抑制病程的進展,使皮損不再繼續擴展;③使皮損周圍色素區變淡,邊緣模糊不易分辨。
Njoo等(1999)依據循征醫學的方法,在綜合分析文獻資料的基礎上結合臨床問卷調查形式建立的選擇治療方法的指導原則對於臨床應用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表 白癜風治療方法的選擇
對象
臨床類型
首選方案
替代方案
<12歲
各種類型
< 12歲局部用皮質類固醇(結合UVA) (6~9月) ;< 6 歲僅局部用皮質類固醇
局部UVB (311nm) (6~12月);局部PUVA(6~12月)
成人
局限性
(s <2 %)
局部用皮質類固醇
(結合UVA) (6~9月)
局部UVB (311nm) (6~12月);局部PUVA(6~12月)
泛發型(s > 2 %)
UVB (311nm) (6~24月)
口服PUVA(6~24月)
節段型穩定期
自體移植
用皮質類固醇(結合UVA) (6~9月),UVB (311nm) (6~24月)
肢端粘膜型
自體移植
文身
上述治療無效
或(和) s > 80 %
外用漂白霜和(或)激光
無
注:s 為皮損面積占體表面積的百分比
1.光化學療法(PUVA)
口服8-甲氧補骨脂素(8-MOP) 加長波紫外線(UVA),是目前治療白癜風應用最多的一種方法, 其機制可能是作用於殘存的黑素細胞並激活酪氨酸酶,使血清中產生某種生長因子或通過免疫系統而影響黑素細胞。該療法對面部與軀干效果較好,而對手、足及口周療效不佳。PUVA不僅持續時間長、治療結束後反跳,而且還可發生由甲氧補骨脂素引起的不良反應。超量照射後出現皮膚紅斑、水疱和灼傷,口服8-MOP後有惡心等副作用,絕大部分病人長期照射後有皮膚色素沉著,中止治療後2~3個月可以緩慢消退。照射時必須佩帶特制的防護眼罩,以預防白內障形成;外出時也需避免陽光直射;劑量超過1500J/cm2可致皮膚老化甚或癌變。不宜用於10歲以下的兒童、孕婦和哺乳期婦女。
對於局限性白癜風可外用PUVA 療法,即局部外用0.1 % 8-MOP 後再照射UVA , 此法無全身不良反應。另外,也可采用浸浴PUVA 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