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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皮炎78例臨床觀察

  1臨床資料78例均為我科2000年8月~2002年8月門診患者,男6例,女72例;年齡16~52歲,平均25.5歲;病程2天~1年,平均5天。致敏化妝品包括:柔迪祛斑霜、蘆荟原汁洗面奶、雅倩祛斑面膜、唇膏、唇紅、染發液等。其中皮炎型62例(79.5%),潛伏期為1~7天,起病急,接觸部位出現水腫性紅斑、丘疹,邊界清楚,重者有滲出;色素沉著型7例(9.0%),潛伏期2~4個月,發病緩慢,其中頰部4例,額部3例;痤瘡樣型5例(6.4%),潛伏期7~30天,均為油性皮膚,以丘疹樣痤瘡損害為主;唇炎型4例(5.1%),潛伏期1~3天,口唇干燥,少許脫屑,重者腫脹、滲出。依據發病前均有明確的化妝品接觸史;皮損主要發生在化妝品應用部位;病情變化與化妝品使用情況密切相關;皮膚斑貼試驗大多數結果陽性(可疑致敏化妝品原物由患者提供)而確診。

化妝品皮炎78例臨床觀察

  2治療囑患者立即停用化妝品,避免一切不良刺激。口服特非那丁60mg2次/d,維生素C0.2g3次/d。皮疹僅有紅斑、丘疹者,用爐甘石洗劑外搽;急性期面部腫脹、滲出者,口服強的松10mg3次/d,連服3~5天;病情嚴重者,靜脈滴注5%葡萄糖250ml加維生素C2.0g、地塞米松10mg,連用3天,同時面部用3%硼酸溶液作開放性冷濕敷,炎症消退後用維生素C注射液外搽3次/d。7天為1療程。

  3結果痊愈66例(84.6%,皮疹完全消退,癢感消失);顯效5例(6.4%,皮疹消退60%以上,癢感明顯減輕);進步7例(9.0%,皮疹消退30%以上,癢感有所減輕);無效0例(皮疹未消退,癢感未減輕),有效率(痊愈加顯效計)91.0%。隨訪2月,除7例在1月後恢復外,其它均在1~2周內恢復。治療過程中未發現明顯副作用。

  4討論化妝品引起接觸性皮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大致上可分為原發性刺激、變態反應和光敏反應三類。化妝品中的顏料、香料、脫色劑、避光劑、制汗劑等對皮膚都有不同程度的刺激作用。同時也作為一種抗原或半抗原引起皮膚的變態反應,這種反應的發生因個體差異而不同;部分化妝品的化學成分還具有光敏性,它可使皮膚對紫外線的敏感性增強,使皮膚出現紅斑,甚至色素沉著。因此,在選擇化妝品時應注意品種、劑型、使用方法,尤其是對一些兼治粉刺、祛斑、脫毛等特殊化妝品應先進行小面積試用,也可在耳後、前臂內側皮膚塗少量化妝品原物,觀察48~72h,無瘙癢和紅斑即可使用,以減少疾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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